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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生效之公开性
来源: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点击:时间:2017-05-27 15:47:45
企业规章制度有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导致规章制度无效,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公示方法与技巧:
(1)电子邮件通知,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发送到员工的个人邮箱中;
(2)公司网站公布,应用互联网的优势,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放在内外部的网上,经由员工浏览,可以通过数据涉及来记录员工的浏览情况;
(3)公告栏张贴,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的方式记录备案。
(4)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原告,保留签收记录。确认的方式有:在规章的尾页签名;另行制作表格进行登记;制作单位的《声明》或《保证》。签名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明了”并且承诺“遵守”;
(5)规章制度培训,召开全体职工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6)规章制度考试,进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相应的试卷;从举证角度考虑,以上介绍了一般意义上的公示方式,至于何种更为有效,企业还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实践中,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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