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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红威律师受邀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法律知识讲座
来源: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点击:时间:2022-07-26 10:34:28
6月30日下午,我所刘红威律师受邀在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举办了《民法典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主要法律问题》法律知识讲座。
我所是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南京城建隧桥公司是市城建集团下属拥有上市民营资本的国有企业,是南京市政领域名列前茅的智慧运营商,城市快速路隧道集中运营单位。为了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我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所了解的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刘红威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将培训分为“案例解读”和“新旧条文对比”两个主题。
刘红威律师首先以介绍案例的形式,针对招标领域及工程价款结算领域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从而引出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原解释的延续与修改,司法实践观点的变化,深入浅出地将司法解释所涉及的合同效力、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程鉴定、工程优先权、实际施工人保护等七大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读,同时,刘红威律师重点阐释了司法解释新的变化内容,包括删除了法院收缴违法分包、转包非法所得的权力,合同有效工程质量不合格按违约责任承担而非有效合同参照无效合同的后果处理,合同无效按约定折价补偿取代原参照结算工程款的规定,调整垫资及工程欠款的利息计算标准,装饰装修工程的优先权不再要求发包人享有所有权,调整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变更了实际施工人行使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等,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反响良好。
我所成立二十多年来,为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建筑工程、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顾问单位的一致肯定,未来我所也将更加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